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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2 11:00:56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工作需要,西昌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西昌公安”微信公众号、“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四川众安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聘用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60名,其中勤务男辅警50名,文职女辅警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年龄:在20-30周岁(1996年6月1日以后,2006年6月1日以前出生,退伍军人放宽至35周岁);
4.身高:男性168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或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5.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退伍军人、警校生、从事过政法或禁毒相关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需出具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接受调查或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有涉毒行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在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8:00至4日17:30(缴费同时截止)。
3.报名网址:http://baoming.amesoft.cn/s/2605
手机扫码报名
4.填报信息要求。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同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7月份毕业、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银行征信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由四川众安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和西昌市公安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上传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务费缴纳
考务费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其中:计算机考试考务费100元,在报名登记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打印《面试准考证》时缴纳。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于考试、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打印时间:2026年6月5日10:00-17:30,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五)考试
考试由计算机测试和面试组成。开考比例原则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在形成竞争的基础上,视情况削减招聘名额即可开考。
1.笔试: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合卷,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方式为计算机上答题)。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初步预定于2026年6月6日上午进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及加分,由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
进入面试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后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成绩计算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警校生,计算机考试成绩加10分。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以公安局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2.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标准及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3.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七)心理测评: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
2.心理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心理测评不复测。
(八)体检
在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进入岗前培训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聘用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且需参加西昌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试用期考评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合同期限2年。
五、薪酬待遇
(一)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文规定执行。月份考核优秀人员享受特岗津贴。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额医疗)、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五险一金”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看短信、群公告,因电话无法联系、未查看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本次招聘将在面试环节建立招考工作微信群,关于招考的后续相关事宜均会在招考工作微信群发布,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扫描二维码进群,并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四川众安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四川众安鑫人力资源公司 阿依女士15983406591
西昌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 0834-8617091
监督电话:
西昌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 0834-8617099
西昌市公安局
四川众安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8日